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颁布功夫:2012-12-11
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治理委员会办公厅文件
国资厅发律例〔2012〕88号
国资委办公厅关于发展中央企业落实法造工作
第三个三年指标第一年度传递工作的通知
为进一步推动中央企业法造工作,全面提升企业司法治理能力和水平,国资委于2011年9月提出了中央企业法造工作第三个三年指标(以下简称新三年指标),明确要求中央企业紧紧萦绕“做强做优、造就拥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”企业的指标,依照“美满提高”的总体要求,力争再通过2012—2014年的三年致力,着力美满企业司法风险防备机造、总司法照拂造度和司法治理工作系统,加快提高司法照拂行列素质和依法治企能力水平,中央企业及其沉要子企业规章造度、经济合同和沉要决策的司法审核率全面实现100%,总司法照拂专职率和司法照拂持证上岗率均达到80%以上,司法风险防备机造的齐全链条全面形成,因企业自身违法违规引发的沉大司法纠纷案件根基杜绝,为造就世界一流企业提供倔强的司法保险。
2012年是落实法造工作新三年指标的起步年,中央企业积极采取措施,加大工作力度,加快工作节拍,企业法造工作获得显著进展。为全面把握中央企业落实新三年指标进展情况,加大领导推动工作力度,国资委决定发展中央企业落实新三年指标第一年度传递工作。请各中央企业当真总结第一年度落实情况,按要求填写《中央企业落实法造工作第三个三年指标情况填报表》(可在国资委网站下载,地址:http://www.sasac.gov.cn/n1180/n1566/n11183/n11322/n11461/index.html),并将今年度法造工作总结汇报和表格于2013年1月15日前报送我委。
联系人:政策律例局王超 徐杰
电话:010—63192626 63193263
附件:三年指标2012年度考评表上网版.et5.wps
国资委办公厅
2012年11月19日